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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效果综合评价指南(初稿)》团体标准讨论会暨第二次专家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202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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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6日,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和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的《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效果综合评价指南(初稿)》团体标准讨论会暨第二次专家工作会议通过“线上视频+现场参会”的形式在北京西郊宾馆会议中心举行。中华环保联合会副主席、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大气环境首席科学家柴发合研究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乔琦研究员、解放军防化院研究员栾志强、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马永亮、河北科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郭斌、华东理工大学资环学院教授修光利、中国铁科院节能环保劳卫所教授级高工杜雅兰等7名权威专家亲临会议指导。来自中国环科院、清华大学、北京环科院、上海环科院、天津环科院、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江苏航天惠利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天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江西茂盛环境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和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股份公司等30家主编、副主编和参编单位的50余名代表参加了交流讨论。会议由中华环保联合会秘书长助理兼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吴克食主持。
会议开始,中华环保联合会副主席柴发合作了致辞讲话,对参与标准编制初稿讨论的专家及企事业单位代表表示热烈的欢迎。他表示近期VOCs治理雷声大雨点小效果差,没有客观评价VOCs治理效果的标准是关键问题之一,难以计算VOCs减排量,在此背景下各单位和专家牵头组织编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效果综合评价指南》标准意义重大。期间,他提到作为参与VOCs监管与治理、监测检测、效果评价和标准制定等相关主体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快推进VOCs综合治理的同时要把解决当前VOCs治理突出问题放在重要位置,尤其标准编制工作要紧扣“五个好”:1、要技术好,采用技术为最先进,最好的技术。2、要装置好,在技术先进的基础上要生产工艺、工序好,生产出服务治理的设备。3、要运行好:保证治理设备正常运行,目前缺乏现场执法的手段。4、要管理好,作为仪器设备的提供者,要把自己的设备管理好;作为排污单位要从法律规定上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作为政府管理部门要有更多的现场及自动监测执法手段,通过这些来搞好管理。5、要服务好,联合会作为有影响力的社会团体要服务好社会、服务于企业,更要为标准参编单位做好服务。只有努力做好这五个方面,效果评估指南就会起到应有的作用,目前标准初稿已体现出这五个方面的因素但还不完善,通过今天的讨论会要实现两个目标:第一要尽快推出效果评价指南;第二在尽快推出的基础上,标准要有权威性,在社会上产生影响力。
标准主笔负责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张新民代表编制组从立项背景、整体框架及工作安排、材料收集、评价方法和案例分析等方面汇报了标准编制工作进展情况,结合初稿文本详细阐述了标准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总则、评价要求、评价方法、评价报告和规范性附录等内容。结合编制组现场调研和典型案例,基于大量实测数据分析了不同治理设施的VOCs年减排量及能耗等。本标准编制以长期稳定达标为评价目标,以可落地、易操作为原则,将重点评价治理效果(如治理效率、单位VOCs处理成本、单位VOCs能耗、处理效率变化情况等)、筛选代表性强的指标以及各技术的评价指标进行评价赋分和分级。
与会专家发言时一致认为效果评价是一项有挑战性的工作,有一定难度,涉及内容也很复杂,现阶段开展该项研究研讨并制定推荐性标准很有必要、也很及时,标准的出台将对规范行业健康发展有深远意义。专家组结合汇报材料展开了充分的质询研讨,本着可操作性、严谨性和规范性的原则重点分析了标准涉及到框架体系、目标导向、评价对象及其适用范围、指标设定和技术参数,以及标准内容和文本措辞等具体内容提出针对性意见。现场研讨环节十分热烈,专家建议应将前端收集效果、多级设备处理效率、工艺符合性等因素考虑进评价体系,文本内容应完善投资成本、排放浓度、处理效率、副产物等参数,尤其副产物评价中应增加异味物质、氮氧化物的二次影响。有专家建议评价指标建议用相对值替代绝对值,考虑行业特征;同时在编制说明中细致描述标准有效性、减污降碳的协同性、安全性(设备运营过程、副产物)、技术经济性,不同行业三率计算问题。也有专家建议在评价体系中取消对VOCs低效处理装置的评估,尤其国家已明确不推荐使用的低温等离子、UV光解等处理设备。期间,专家们一致认为针对有安全事故、安全隐患和长期不达标的评价对象应启动“一票否决”机制。客观性评价可分合规性评价和设施效果评价,评价指标可归结为减排贡献、投资成本、对环境的二次影响(融入碳排放、碳达峰)和安全问题等几大类,不再做模糊性评价。
会议最后,柴发合副主席总结发言对各位专家参与本次标准讨论会的认真负责态度表示感谢,充分肯定了会议效果及编制组单位的会前努力,希望会后编制组根据专家意见处理好几个问题:第一标准定位上来说,作为团体标准首先应在团体和企业内部得到广泛认可,逐步影响到外部企业、第三方治理团队以及政府未来在VOCs治理和控制方面的一些做法。第二从构架上来说,高度同意着眼全过程控制,可重视末端处理设施,但不可以淡化前段收集措施,聚焦于重点环节,将其有机连接起来,力求具体,兼顾考虑企业的减排效益和投资效益等核心利益,正确引导社会自愿自主实施减排减量化处理,真正实现减污降碳。编制过程中参编单位要群策群力,协力推进标准编制工作。在有限的时间内编制出人人可用、人人有收获的团体标准,要尽快出台标准,树立联合会对社会负责任的态度,为夏季臭氧攻坚、冬奥会保障做好准备。本次会议也明确了目标、要求、方向、途径,整个会议顺利进行,取得了预期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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