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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长制例会规范》等5项团体标准评审会召开
2021-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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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2日,在杭州召开了《河(湖)长制例会规范》等5项团体标准评审会,绍兴市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河长制)办公室、绍兴市水利局、绍兴市标准化研究院、浙江省长三角标准技术研究院等编制单位代表出席会议。 评审专家听取了主编单位的汇报,审查了标准编制材料与标准文本,认为标准的制定任务来源明确,送审材料齐全,编写格式符合GB/T 20004-2016《团体标准化》编写规定的要求,计量单位采用法定单位;认为《河(湖)长制例会规范》等5项团体标准的制定,规范了河(湖)长制工作的工作例会、河(湖)长巡查、河(湖)标识系统设置、水污染防治、河道水域及岸线空间管控等工作,对河(湖)长制工作开展具有指导意义;评审专家组专家组也对标准内容提出修改意见。最后,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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